治疗梅毒需理性切莫乱投医
X先生近一周来发现自己的躯干、四肢等出现了不痛不痒的红色皮疹。就诊后,医生了解到其在两个月前,生殖器出现无痛性溃疡症状,而溃疡未经治疗,在一个月后自愈。
医生在诊断病人的时侯,发现其胸、背、腹、臀及四肢泛发红斑及红色斑丘疹,而且其表面有少许皮屑且皮疹出现排列无规律现象。手掌、足底处有硬结性脓丘疹,而且其边沿有鳞屑。颈、腋等处淋巴结肿大。医生考虑为梅毒,作梅毒血清学诊断并且得以证实。
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性疾病。其发作主要通过性接触。其他的传播途径为患梅毒之孕妇通过胎盘传给胎儿、输入梅毒病人的血液、与梅毒病人接吻、共用剃刀、毛巾及餐具等。
很多梅毒病患者,往往有沉重的心理阴影。对疾病的恐惧,常令他们胡乱投医。然而,只有理性的运用科学的治疗方法和选择正规的治疗诊所,才有可能治愈梅毒。
第一、注意生活细节,防止传染他人。
早期的梅毒患者已经具有有较强的传染性,虽然在晚期,梅毒传染性会逐渐减小,但也应该小心进行防护。例如:自己的内裤、毛巾应单独清洗或煮沸消毒。不与他人同盆而浴。若发生硬下疳或外阴、肛周扁平湿疣时,可以使用清热解毒、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。
第二、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,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,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。如果患者未婚,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。
第三、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,此时需要卧床休息。患病期间注意营养,增强免疫力。
第四、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、足量用药的原则。
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,副作用又小,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,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、治愈疾病、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。在治疗期间,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,必要时接受治疗。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,有复发征兆时,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。
梅毒到底有哪些用药原则
(1)早期梅毒用药原则: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,每日1次,肌注,连续15天,总剂量为1200万单位。青霉素的皮试与注射宜到医院做。若有青霉素过敏史,可改为四环素,每次500毫克,每日4次,口服,连服15天,亦可用强力霉素,每次100毫克,每日2次,口服,连服15天。
(2)晚期梅毒用药原则: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,每日1次,肌注,连续20天;亦可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,每周1次,肌注,共3次。青霉素皮试与注射应到医院做,若有青霉素过敏史,应改为四环素,每次500毫克,每日4次,口服,连服30天;或用强力霉素,每次100毫克,每日2次,连服30天。
(3)心血管梅毒用药原则:凡心血管梅毒病人,应住院治疗。若有心衰,待心功能代偿恢复正常后,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,如水剂青霉素G,第1天10万单位,每日1次,肌注;第2天10万单位,每日2次,肌注;第3天20万单位,每日2次,肌注,自第4天起每日肌注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,连续15天为l疗程,共2疗程。疗程间隔为2周,在接受青霉素前1天,可口服强的松,每次10毫克,每日2次,连服3天。
(4)神经梅毒用药原则:凡患有神经梅毒,亦应住院治疗。主要采用青霉素治疗,普鲁卡因青霉素G120万单位,肌注,每日1次,同时口服丙磺舒,每次0.5克,每日4次,连续14天;必要时合并节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,每周1次,肌注,连续3周,在注射青霉素前,需口服强的松,每次10毫克,每日2次,连续3天。
(5)先天梅毒用药原则: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: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每千克体重5万单位,肌注,连续注射14天。晚期先天梅毒(2岁以上):普鲁卡因青霉素G,每日每千克体重5万单位,肌注,连续10天为1疗程,停药1周,可再注射1疗程。
先天梅毒患儿的注射用药一定要在医院进行。对青霉素过敏者,可改用红霉素治疗,每日每千克体重7.5—12.5毫克,分4次服,连服3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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